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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批次高校如何录取
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投档顺序
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均有两个志愿。首先投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第二志愿;投第二志愿时,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第二志愿投完以后,生源仍不足的,湖北省招办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武汉大学、华科大护理学本科专业若生源不足可在批次线上录取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当学校调档线上填报该专业志愿的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录取填报了护理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经教育部批准的59所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经教育部批准,59所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主选拔的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高校所在批次线。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程序是:
■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中学推荐,也可自荐或经专家推荐。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和确认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学校将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湖北省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湖北省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同批次线的考生,才能作为自主选拔对象录取。学校一般要求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本校。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在院校同批次进行。录取前,湖北省招办将自主招生入围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批次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提供给院校,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报送湖北省招办,湖北省招办按学校的名单投档。投档录取时间在面向全省同批计划第一志愿投档完成之后、面向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投档之前。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湖北省招办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湖北省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湖北省部分高校和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
2007年,在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和江汉大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4所高校可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面向全省考生自主选拔录取,执行学校同批次线。高校在5月底之前组织自主选拔录取的报名、考核,确定入围考生。并将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报湖北省招办备案。在录取前未经湖北省招办备案公示的考生,不得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语言文化职业技术学院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面向当地考生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当地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当填报本校志愿的当地生源不足时,可由学校征求当地考生意见后录取。
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就业形势好而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如烹饪、护理、针灸推拿、农业、水产养殖、轮机及航海类等专业以及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专科)专业经省招委批准后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专业当第一志愿中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由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
根据有关规定,各试点高校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范围、不得利用自主招生名义向考生收取额外费用。通过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后换录到其他院校。
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只招收武汉市考生
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只招收武汉市考生,考生资格由武汉市招考办负责审核。考生填报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志愿与填报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同步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日。
湖北省招办投档以高考报名号中武汉市地区代码为依据,高考报名号中不是武汉市地区代码的考生不能参加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合作建设招生计划与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招生计划同批次录取,投档录取时间在高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志愿投档之后,二志愿投档之前。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高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如何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为湖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同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起投档,由院校在填报了预科班专业志愿且在规定生源范围内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的在院校同批次线上(校调档线下80分以内)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投档。生源仍不足的,在全省第二志愿投档之后,在批次线上(校调档线下80分以内)补投第二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再在院校调档线下80分以内先后按第一、二志愿顺序补充投档录取。
少数院校在湖北省有民族班、西藏班招生计划,民族班和西藏班同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起投档,由院校在填报了民族班或西藏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时,再将第一院校志愿中填报了民族班或西藏班专业志愿且成绩在校调档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补投给高校。
江汉大学、三峡大学、黄石理工学院、襄樊学院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如何录取
江汉大学20%计划面向全省招生、80%计划面向武汉市招生。投档时先投面向全省招生的20%计划(投档比例在20%%计划的1:1.2以内),后投面向武汉市招生的80%计划(投档比例在80%计划的1:1.2以内)。
三峡大学有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宜昌市招生,面向宜昌市招生的投档录取办法与江汉大学相同。
黄石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招生的本科计划,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黄石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
襄樊学院面向襄樊市招生的计划,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襄樊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
湖北省考生如何报考港澳高校
经教育部批准,2007年在湖北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有12所: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
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其他10所实行单招。澳门特区高校有5所: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据介绍,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与国内其他大学一样参加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这两所高校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机读志愿卡(一)》提前批文理类,湖北省招办将填报这两所高校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根据学校的录取标准确定录取名单,湖北省招办按照学校确定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时间是7月11日至13日。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还可以填报第一至第四批院校。
报考其他港、澳高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考生可登录有关高校网址按要求直接报名,自行下载报名申请表,并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将有关材料径寄招生学校。省、市、县招办不负责这些院校的报名。报考港澳高校的考生,还可以填报提前批、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香港10所单招高校将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湖北省招办,被这10所高校录取的考生填报的志愿作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湖北省招办不再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向其他高校投放被录取考生档案。
一般情况下,这些院校报名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底,部分院校将组织笔试或面试。就读香港院校的学生每年所需费用一般在12万至14万港币左右(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就读澳门院校的约为5万至6万澳元左右(含学费、食宿费、生活费)。
内地学生在上述香港、澳门地区的学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辨别真伪防范招生诈骗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部分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湖北省招办负责人提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
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防范意识,以免受骗。
诈骗伎俩之一:冒充高校人员。一些不法分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就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信任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
防范提醒: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院校招生工作人员不进驻湖北省招办录取现场,更不准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招生。
诈骗伎俩之二:混淆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突出标志之一就是教育形式的多样化。一些不法分子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家长花钱后,的确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才知就读的并非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学院。
防范提醒: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普通高等教育不一样,入学门槛较低,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不需要高考分数即可就读。
诈骗伎俩之三:声称“低分高录”。不法分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湖北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有办法让达到二批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一批本科院校,达到专科分数线的录取到二批本科院校,还可以从普通专业调到热门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湖北省招办严格执行批次线,不录取一名批次线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
诈骗伎俩之四:谎称“内部指标”。这是不法分子的惯用手段,他们伪造文件、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扮高校招生人员。和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某些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就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湖北省招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
诈骗伎俩之五:号称“自主招生”。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数万元即可搞定。
防范提醒:2007年除教育部规定并公布的有关高校可以进行自主招生外,所有批次的院校全部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录取。
诈骗伎俩之六:假称“定向招生”。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防范提醒:除少数部委属高校(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湖北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诈骗伎俩之七:利用少数新机制高校违规招生。近几年少数高校独立学院(分校)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无计划招生或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
诈骗伎俩之八:搜索录取信息欺骗。每年高招期间,有些不法分子住在招生现场附近的宾馆,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2007年湖北省招办对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政策、招生工作进程、录取结果以及有关招生录取信息,通过湖北教育信息网和《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等媒体及时公开。考生和家长应通过湖北省招办公开发布的信息了解招生录取情况。
湖北省招办负责人还介绍,高招录取期间,其他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也在组织生源,如自学助考班、成人高校考前辅导班、网络学院、国际合作办学等,它们也给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有些考生可能会收到多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一定要确认其真伪。
高校根据经湖北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湖北省招办提供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便于考生识别真假录取通知,遏制少数高校在体制外招生和中介招生诈骗行为。同时,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湖北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后的通知书。
原载《长江日报》转自中国教育新闻网(J-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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